2018年,增值税经历了哪些重大税收变化?

 德广财务     |      2018-12-29 08:42:07

①增值税税率下降了

自2018年5月1日起,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,原适用17%和11%税率的,税率分别调整为16%、10%。

政策依据: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8〕32号)

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了

自2018年5月1日起,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。同时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,在2018年12月31日前,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,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。

政策依据:

1、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8〕33号)

2、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)

③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调整了

自2018年6月1日起,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的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(一)》、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(三)》相关栏次及填表说明进行了调整。

政策依据: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)

④申报比对规则更加优化了

自2018年5月1日起,税务机关以信息化为依托,通过优化整合现有征管信息资源,对增值税纳税申报信息进行票表税比对,并对比对结果进行相应处理。

政策依据:

1、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〈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(试行)〉的通知》 (税总发〔2017〕124号)

2、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〈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(试行)〉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税总函〔2018〕94号)

⑤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发票更快捷了

自2018年8月1日起,同时满足一定条件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,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,有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当日办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