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专注,所以专业   贴心服务,让您放心,省心!
联系我们联系我们:周经理(15857767206)

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是转月生效还是当月超就在当月生效

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)第九条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,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,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本办法所称的生效之日,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,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。

上述回复仅供参考。


联系我们

联系人:周经理

手机:15857767206

地址: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朝阳北路71号